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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机指南

    特殊旅客服务

特殊旅客服务是天津机场针对航站楼内残疾人(根据民航局《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无成人陪伴儿童、高龄老人、孕妇、病患等旅客设立的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特殊旅客”)。按照《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机场免费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该办法规定的设施、设备或特殊服务。

以下为天津机场代理航空公司,包括:

奥凯航空、厦门航空、东方航空、上海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西藏航空、河北航空、成都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昆明航空、华夏航空、长龙航空、瑞丽航空、九元航空、青岛航空、多彩贵州航空、幸福航空、东海航空、江西航空、联合航空、桂林航空、韩亚航空、日本航空、远东航空、复兴航空、越捷航空、酷航航空、柬埔寨天空吴哥航空、澳门航空、印尼狮子航空、泰狮航空、春秋日本航空、澜湄航空、马印航空、泰国新时代航空、菲律宾航空、勒奥斯航空等(截止至2023年10月)

 

乘坐机场代理航空公司航班特殊旅客可享有以下服务:

特殊旅客出港服务:

根据机场代理航空公司的规定,特殊旅客在售票处订座时须提出申请。对于航空公司同意承运的特殊旅客,天津机场将与特殊旅客抵达服务柜台后,与承运航空公司进行再确认,征得同意后按需提供特殊旅客服务,具体包括:

值机环节:特殊旅客应持有效客票与身份证件,在起飞时间前两小时到达机场特殊旅客专用值机柜台(国内出发旅客请到2号航站楼H12号柜台,国际出发旅客请拨打特殊旅客服务热线,确认1号航站楼服务柜台)办理乘机手续。对腿、脚残疾、行动不便或轮椅已托运的特殊旅客,提供轮椅(含机上轮椅)设备,并提供专人护送服务,如特殊旅客愿意使用其自带轮椅,提供登机口交运服务。对盲人、聋哑人、无成人陪伴儿童旅客提供专人看护服务,并提供专属休息等候区域。

安全检查环节:机场服务人员协助特殊旅客通过安全检查,安检区域设立有特殊旅客过检使用的专用通道并配有专用柜台。安检现场区域设置有特殊旅客检查室,当残疾旅客提出私密安全检查需求时,现场会安排两名同性别安检员引领旅客至特殊旅客检查室进行安全检查。

登机环节:机场服务人员将等待时间较长的旅客安排至专用特殊旅客等候区休息等候并派专人看护按需提供相应服务;将临近登机时间的特殊旅客送至登机口指定休息区域等候登机,为特殊旅客提供全程专人陪同服务,登机时根据特殊旅客需求合理安排其及其同乘陪伴人员优先登机。

特殊旅客进港服务:

机场按照航空公司告知信息或遇航班须紧急撤离情况,为特殊旅客提供错峰离机、轮椅服务(轮椅包括:普通轮椅、机上窄型轮椅)、全程专人陪同引导服务、协助提取行李服务、与接机家属对接服务等。

除此以外,对无成人陪伴儿童旅客,机场提供航班起飞后与其家属的信息告知,以及该类旅客接领后的专人陪护服务。

 

高龄旅客预约服务:

申请预约旅客可在航班起飞72小时前,拨打天津机场高龄旅客预约电话022-2490785609:00-17:00),提供高龄旅客姓名,航班号,日期,起飞时间,身体状况,家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机场受理后,可享有上述特殊旅客服务。

 

特殊旅客服务热线:022-9667824小时)

高龄老人旅客预约电话:022-2490785609:00-17:00

乘坐非机场代理航空公司航班的特殊旅客如需服务,请联系所乘航空公司客服,提出服务诉求。

温馨提示:

一、旅客自用的便携式电子医疗装置中(内含锂电池或锂电池芯):内含锂电池的锂含量不超过2g,或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随身携带、手提或托运;备用锂电池含量不超过2g或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随身携带或手提;内含锂电池超过2g但不超过8g,或者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随身、手提或托运携带;备用电池超过2g但不超过8g或者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可随身或手提携带。

二、对于电动轮椅或代步工具,其电池不可拆卸的,应征得承运航空公司同意后进行托运。电动轮椅或类似的代步工具中可拆卸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应不超过300Wh。经承运人批准后,方可将锂电池卸下携带登机。对于可卸下的轮椅用锂电池,旅客可携带1块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或2块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

三、对于携服务犬通过安全检查的旅客,需出示服务犬的身份证明、检疫证明以及承运人出具的服务犬准运证明。

四、特殊旅客如随身携带排泄袋,请及时告知机场服务人员,机场服务人员会在办理安检前提示旅客清空。

五、机场服务人员将全程关注特殊旅客所乘航班信息,及时提供包括:航班延误、航班时刻更改、联程航班衔接、办理乘机手续、登机口的指定以及托运和提取行李等信息。

六、如遇特殊旅客所乘航班不正常时,机场服务人员会主动询问其相关需求,并予以协助;同时将最新航班信息进行反馈,并按旅客需求协助其办理退票、签转、后续航班的安排等服务。机场将根据航班延误时长,安排特殊旅客休息等候区,对需安排住宿的特殊旅客尽量具备无障碍设施设备等条件。

七、需使用无障碍平台车(升降设备)登离机的特殊旅客,可向所乘航班服务人员提出申请,机场按需提供相关设施及服务。当不能使用廊桥或升降装置时,机场服务人员将以特殊旅客同意可行方式,提供登、离机协助。

八、机场服务人员可协助特殊旅客了解其所乘航班提供的机上设施和服务信息,包括:(一)带活动扶手座位的位置,以及按照本办法规定不向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的座位; (二)航空器运输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的能力的限制;(三)在客舱或货舱内存放残疾人常用助残设备的限制;(四)航空器内是否有无障碍卫生间;(五)飞机上能够提供给残疾人的其他服务及设施。

 

温馨提示
  • 旅客在提取行李时如发觉异常,应在行李提取区域内将行李打开进行查看,并立即与行李查询人员联系解决,提供行李条作为依据。如旅客已携带行李离开行李提取区域,则不再受理。
  • 旅客托运小动物需事先征得承运人同意,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托运时应将小动物放置在专门的笼子中,小动物逃逸、伤残或死亡,责任由托运人自己承担。托运小动物不能享受免费行李额。
  • 旅客接受安检前应将不在飞机上使用的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内,特别是打火机(火柴)、液态物品、金属物品等。厚重的衣物或随身的钥匙、手机等提前脱下或取出,有利于快速通过安检。
  • 液态物品包括:饮品,如水、饮料、汤、糖浆;香水,乳、霜、膏状日化品;喷雾及压缩容器,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隐形眼镜药水;凝胶类产品及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 禁止运载文物、毒品和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以保证运输安全,承运人对托运的货物须进行检查。
  • 通常情况下,航空公司允许头等舱旅客免费托运40公斤,公务舱旅客免费托运30公斤.经济舱旅客免费托运20公斤行李。
  •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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